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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证照」学分学程
一、学程名称:证券从业人员证照学分学程 【学分学程课程与教育目标对应】 【学分学程课程与核心能力对应】(Program for the Securities Practitioners Licences)
二、设立源起:
「十大重点产业之高科技及创新产业筹资平台」计画之推动,吸引全球高科技与创新事业来台上市(柜),并带动国内证券及相关周边产业之发展;「13种金融相关证照模组化」考试方式之整合,使我国金融证照制度能与国际接轨。在金融证照国际化潮流下,本系期能开设「证券从业人员证照」学分学程,帮助学生快速提昇金融专业能力,进而考取金融证照,增加金融市场之就业与产值。
三、设立宗旨:
「证券从业人员证照」学分学程,针对「证券商业务人员(the securities specialist)」、「证券商高级业务人员(the senior securities specialist)」及「证券投资分析人员(thesecurities investment analyst)」(如表1)等三种金融证照考试所开设,冀望修毕本学分学程之学生能提昇金融专业能力,并考取证券从业人员相关金融证照,进而达成职能再造目标。
四、合作开设学系:
1.主政学系:商学系。
2.合作学系:管理与资讯学系。
五、召集人:商学系 周佩仪助理教授
六、课程规划:
1.本学分学程至少需修读20学分(含核心课程三科与选修课程四科)。
2.核心课程为本学程必修课程。
3.本学分学程采认课程如表2。
4.各课程开设学期以学系公告之四年大表为主。
七、修习对象:空大与空专学生
八、修课方式:语音、影音、网络
九、师资来源:同空大开设该科所需师资
十、申请修习学分学程证明书:
依据本校学分学程设置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全修生修毕学程规定之科目与学分者,得检具学业成绩表,申请核发学分学程证明书;
于本校附设空中专科进修学校或推广教育中心所修读之学程科目学分,须先办理学分采认至空大学籍。」
表2 「证券从业人员证照」学分学程课程计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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